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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政华被判死缓!法律人强烈建议: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上的部长签名!
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大锅炖江湖 Author 大锅在打工

来源: 大锅炖江湖;作者:大锅在打工傅政华判了,死缓。涉案金额过亿,似乎不过亿都对不起他的职级,这个问题令人深思。另一面,谁能想到执剑人被斩于剑下?腐败常有之,但政法战线和司法领域的腐败尤令人感到绝望。培根说,一个不公正的判决比多个不合法的行为危害更大。不合法的行为只是弄脏了水流,而不公正的判决污染了水源。沈德咏刚落马那阵,法律界还流行过一个段子:我拿着吴爱英的证、读着黄松有的书、看着奚晓明的司法解释,接受傅政华的领导,刚买了沈德咏任组长编纂的民法典……如今,沈德咏被双开的通报刚出,傅政华的一审判决即到。这一系列的消息,怎能让人坚定对公平正义的信仰?当信仰崩塌,留下的无非是职业共同体普遍对金钱的趋之若鹜,以及钻营取巧、蝇营狗苟的大行其道。话说回来,傅作为政法战线的老人,对法治建设的影响不可谓不深。起码在担任司法部长的那几年,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司法部长签名必然是他的。有时候,我们很费解,资格证上为什么一定要有部长的签字?起什么作用呢?是学外国的还是传承古人的呢?有部委的大印不就成了吗?如今越来越觉得,实在没啥用,还不够丢人的,抠也抠不掉,回头人家还会揶揄你:“你看,你这证书上还有罪犯的签名呢……”那又是何等的讽刺?又会让那些为法律事业和职业正面性的辩词显得多么苍白无力。当然,曾经的部长是否落马是不影响资格证的效力,但法律毕竟是神圣的,法律职业毕竟是神圣的。纵然行业内存在各种烂人烂事,但不妨碍法律职业群体因对美好法治理想而产生的道德洁癖。或许这就是法律人的浪漫主义。让一个个曾身居高位的,曾振振有词的,曾作为法治建设扛大旗的,事实上腐败堕落、罪大恶极、前赴后继的两面人,在你来之不易的资格证书上留下大名,有时候的真如鲠在喉,不舒服,很尴尬,很膈应,都感觉对不起自己,对不起为过关所付出的和所牺牲的那些东西。往大了说,这资格证还能那么神圣吗?类似的人早就应该钉在耻辱柱上,怎么能让他的签名遗留在数以万计的职业资格证书上,进而展现在共和国的法制史上呢?所以,还是干脆取消签名吧,起码能保证给法律人留一本干净的证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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